問:讀者陳先生與65歲父親同住,並每月給他3000元生活費,但其父每個周六及周日必到老家留宿,與老街坊敍舊,他想問是否只可得基本供養父母免稅額?
答:陳先生並不符合連續與父親同住的要求。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指,陳先生只符合每年付出多於1.2萬元供養金額,故僅可申請供養父母基本免稅額3萬元,建議他嘗試跟稅務局說明有關情況,惟可得額外免稅額機會不高。
黃宏泰指「連續」定義按情況而定,如受養人因病住院一個月,仍符合「連續」要求,但應向稅務局備案。
問:讀者陳小姐至今仍未寄出報稅表,亦沒有申請網上報稅,查詢會否會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