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指自己被拘39小時後不接受保釋條件,獲無條件釋放。許稱,由此證明警方根本沒有證據及任何合理懷疑證明他干犯任何罪行,質疑警方濫捕,又強調當時正執行議員職務,監察警員執法情況,並指自己有按警方要求退後,位置「非常合理,沒有阻礙警方的職務」,批評警方指控他阻差辦公非常荒謬,又稱警方若無濫用職權,不應擔心受到議員或傳媒的監察,「其實冇咩唔畀得人知」。
許智峯形容,今次民事入稟,是正面迎擊白色恐怖第一步,稱民主黨會全力支持和協助市民,以法律起訴警方的濫權行動。民主黨另一議員林卓廷指,警方在過去三個月多次針對傳媒、律師、和議員執行職務,包括阻止議員和傳媒逗留在案發現場,拖延律師接觸被捕人士,認為警方有計劃地削弱社會監察警權,令被捕人士得不到保障,形容警方做法惡劣,強調無意阻撓警方的工作,又指當社會監察警權的力量崩潰,只會令市民對警方的不信任越來越嚴重。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