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周刊引述消息指,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周上榆已偵結案件。檢察官認定馬英九在擔任台北市長的八年期間,共將1,632萬元新台幣(約388萬港元)特別費滙入薪水戶口。該筆金額絕大部份未被動用,也沒用於公務上,但馬又將其申報財產,故被視為貪污所得,將依貪污罪起訴馬。一名檢調人員稱︰「馬英九不像其他首長應酬多,把錢都花光了,事後很難查他們把錢用到哪。馬英九則是生活太單純,都沒有用,反而成為證據。」而馬的妻子周美青,由於不知道丈夫滙給她的錢是來自特別費,故不會被起訴。
至於余文,因由2003年至2006年間,以私人大額發票代替公務上的小額發票,故檢調部門將以偽造文書罪起訴。起訴書將給高檢署檢察,預計在16日農曆新年前公布。
國民黨中常委面對此事,決定「以靜制動」,昨日召開的中常會上沒有提案修改排黑條款。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