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2周年︱逾萬人被捕 25%遭控 750人涉暴動罪

蘋果日報 2021/06/09 21:57

反修例2周年逃犯條例林鄭月娥反送中

兩年前的今日,民陣發起「守護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多達103萬人向《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說「不」。惟林鄭月娥政府堅持6月12日二讀草案,並出動警隊對付市民。截至今年4月底,警方就反修例運動等示威活動已拘捕10,260人,2,608人遭檢控,佔被捕人數的25.4%。

涉多項控罪 暴動罪為首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截至今年4月底,警方在各區反修例示威活動中共拘捕10,260人,包括7,522男、2,738女,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相對警方早前公佈數字,涉反修例運動等示威活動被捕人數較去年底的10,200人增加60人;較今年2月底的10,242人亦增加18人。
警方亦已向2,608人提出檢控,佔被捕人數的25.4%,涉及控罪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被控暴動罪多達750人左右。
截至今年4月底,有2,624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處理,當中1,000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有715人被定罪、277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及4人藐視法庭(民事程序);有51人獲撤銷控罪,224人則在審訊後無罪釋放,其餘則仍在司法程序當中。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在《施政報告》曾稱,警隊會考慮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林鄭於去年11月開腔時,僅有19人獲警方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處理,主要涉及刑事毀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案件。而截至今年4月底,經警司警誡後被釋放人數僅25人,即相隔5個多月僅多6人獲以警司警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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