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Gurdas同大笨象打咗廿年官司,話說1981年,Gurdas持有嘅公司Esquire向滙豐借咗3億銀買樓。為咗呢筆債,滙豐喺1987年收咗Gurdas尖沙嘴一幢樓變賣抵債,買家係同滙豐有密切關係嘅恒生銀行(011)創辦人何善衡家族公司伯利衡。94年Gurdas發現伯利衡係何善衡家族公司,就向滙豐興訟,要求滙豐賠番10億,單係呢單官司就搞咗11年,高等法院喺05年判滙豐敗訴,當時法官批評滙豐「狡詐、無道德、埋沒良心」。
其間,Gurdas喺96年宣佈破產,03年又解除。當時法院未定賠償金額,但滙豐06年上訴得直,上訴庭批評話之前嘅高院法官詆毀滙豐,不合情理。估唔到事隔5年,今年Gurdas再次將呢個故事延續。
李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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