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聲稱因應付反修例示威而要安排警員超時工作,根據政府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文件透露,截至2月29日,警方於上年度撥出20.6億元於超時補水,平均每月領取人數有12,000人,每名領取逾時津貼的警員每月平均可領取1.6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數字表示震驚,批數目不合理,要求警方交代細節。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周四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相關保安事務的環節,當面回應議員有關警隊開支的質詢。公民黨陳淑莊及譚文豪等議員趁特別財委會,要求警方交代警員超時補水的數字。根據警務處最新回覆,截至2020年2月29日,上年度警隊逾時工作津貼的總開支高達20.6億元,以平均每月超時補水的有12,000人,而每人員平均每月可領1.6萬元。至於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8點,即總督察職級以上的人,則不能領取超時津貼。
另外,當局委任其他紀律部隊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期間,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29日,懲教署、海關及入境處向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的人員的逾時工作津貼的相關開支分別約為492萬元、171萬元及482萬元。
對於議員要求為超時補水設上限,並擔心有人擅自作出逾時工作,當局僅重複稱「警隊對逾時工作有十分嚴格的監管及審批程序,督導人員在批核時會根據相關內部通令準則」,又指警隊亦會每月審視警務人員逾時工作的情況,因應行動需要,調整逾時工作時數的上限。
陳淑莊向《蘋果》表示,對於警員逾時工作津貼達20.6億元感震驚,直指不合理,「上次6月到11月先係9.5億(元),最近依3個月因為抗疫都少咗好多活動,無理由(3個月)OT仲多咗一倍,咁直頭係唔合邏輯」。她促警方交代更多警員超時補水的細節,包括每名警員補水上限,以及不同職級警員分別所領取的補水金額等,並指近月抗疫期間不少醫護人員、公務員和港台記者等公職人員均要超時工作,政府有必要就細節交代,否則對因抗疫超時工作的其他政府僱員不公平。
記者 陳嘉裕、羅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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