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聯交所建議上市文件中「歷史及發展」及「適用法例及法規」兩節設立20頁的頁數上限。此前,聯交所已就「概要及摘要」及「行業概覽」兩節設立了10頁的建議頁數上限。聯交所指只會對自2017年9月11日後提交的上市申請開始酌情行使暫停申請審理的權力。
另外,港交所宣佈將提升收巿後交易時段(T+1時段),分三階段延長交易結束時間至凌晨3點。第一階段暫定今年11月6日執行,延長恒指等四隻股票指數期貨的交易結束時間,由現時晚上11時45分延長至凌晨1時。2018年上半年進入第二階段,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納入T+1時段,並設立短暫停牌機制。至同年第四季最後階段,T+1時段交易結束時間將由凌晨1時延長至凌晨3時,而將T+1時段截止時間(即在T+1時段後於系統輸入交易後活動的截止時間)與交易結束時間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