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意見》要求地方假如沒有直接能力作出補助,可推動當地商業銀行代勞,方便企業在兼併或重組過程的貸款需要。
為了解開地方保護屏障,《意見》主動要求地方廢除各種不利企業兼併重組和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取消各地區自行出台,限制外地企業對本地企業實施兼併重組的條例。由於國內徵收利得稅,以企業註冊地為依歸,地方為保護稅源,往往特別關注企業子公司的去留,《意見》試圖打開區域間協商重組兼併後的財稅利益分配之門,讓各地方能在有根有據的情況下,把保護主義變成妥協主義。
看似簡單一份《意見》,背後中央與地方矛盾,隱隱可見,不談國企間的明爭暗鬥,在推動產能調整和技術提升的國策過程中,中國這個任何事都以黨為依歸的國家,可會是「成也黨,敗也黨」?
對於投資者來講,政治只會是飯桌上的魚米,還是一如既往,政策市上找點吃好?!
因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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