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宗新聞值得疏爽的藝人三思:出任商品代言人這項不費吹灰之力就盤滿缽滿的優差,撥冗站在攝影機前擺出誘人姿態之外,是否還有道德上的承擔?推廣部三顧茅廬,除了斟酌七位數字酬勞符不符合身份,應不應該花點時間研究產品的質素?影響形象的只是貨物的價格嗎?有沒有問過自己,一旦淪為買家,是否會掏出真金白銀支持?既然仗義肩負春藥重任,能夠欣然接受使用者可能失控的興奮反應嗎?
假如把一切歸咎為樹大招風,實在一箭中的:本來就因為樹大,才敦請它以燈塔的甫士普渡眾生,結果於怒海中不能過渡到彼岸的難民以它出氣,邏輯上完全說得過去。是你,當日的甜言蜜語教我盼望幸福;是你,簽下空頭支票暗示我發達在望……失戀、失婚和失業的人,通常都把責任推到對方頭上,很少會反省自己。食得鹹魚抵得渴,既然把慾望投注在幻影,總應該作好心理準備,「破滅」不是會不會,而是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