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毒大媽】拾遺不報拒歸還 律師:非法侵佔涉刑事犯罪
浙江失物
內地律師指,有人檢拾到他人財物,有義務也有必須歸還予失主。
就浙江寧波女生小徐的遭遇,浙江尚甬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陸旦分析,中年婦雖撿到手機這個遺失物,但其並不擁有所有權。所以,當失主找到她要求歸還時,她有義務進行歸還。而在歸還過程中,在雙方你情我願的前提下,失主可以給撿到者一定的補償。如果失主不願意,撿到者則不可以強行索要,因為從法律上來說,她有義務、也是必須要歸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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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撿到失物的人不歸還,則屬於不當得利,失主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如果失物價值超過了5,000元人民幣(約6,036港元),則涉嫌非法侵佔,撿到的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失主可通過刑事自訴的方式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如果大家以後碰到類似情況,首先需要固定證據,對方身份信息的確認,而固定證據的最好方式就是報警求助,讓警方介入給雙方做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