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之亂】副校長否認因精神問題影響記憶

蘋果日報 2019/06/17 19:13

陳章萍張錦輝興德學校使用虛假文書

曾牽涉「影子學生」等連串校政風波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涉嫌於任職期間向教育局呈交虛假求職者面試紀錄,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下午續審。興德副校長何志輝供稱,他的職責之一是處理招聘程序,他與被告陳章萍及一至兩名高級主任會負責面試應徵者,而他一般在見完當日所有應徵者後,便會在表格上寫下自己的姓名及簽署作實。控方問何,涉案面試表格上的姓名及簽名是否由他本人所寫,他否認,稱「簽名似我,但唔係我簽」。
本案源於前年教育局收到有關興德學校的投訴,指學校僱員張錦輝在被取消教師資格後仍在校工作。控方問何,對一名張姓男子有否印象,何稱「面試見過佢」,但忘記何時見過。何又指,不認識涉事面試表格上所註明的應徵者「張錦輝」,但記得曾面見一名叫「張鐘謙」的人。
裁判官問何,是否記得2016年7月16日曾上班,何稱不記得,又指他一般會在星期六返內地。惟辯方稱根據何的出入境紀錄,他當天在港。辯方問何,是否記得他於當日下午身處香港,並隨同學校人員到老人院做義工;何指不記得,僅記得2016年7月做過義工。
何表示,被告不在港期間,聘請文件由他負責。辯方續問,是否所有人簽好文件後便會將表格交給他,由他交給書記,然後書記再將文件存檔,並且放在特別房間內用鎖匙上鎖;何指書記會存檔及保留,但不肯定會否上鎖。他又指,一般情況下如有文件漏簽,書記會找相關同事補簽;而雖然書記名義上由他管理,但實際上是由被告管理。
辯方續問,何有否因任何精神問題而影響記憶,他稱「應該唔係」;惟辯方指他曾於2017年入住精神病院,他承認,但稱僅於住院期間有服藥。
屯門興德前助理張錦輝被指遭取消教員資格後仍在校內工作,早前被裁定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名成立。證人在庭上供稱,張受聘期間以另一名字「張鐘謙」上班,負責向請病假的老師追收餅卡。
【案件編號:TMCC2382/18】
記者劉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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