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通車】嚴重超支近200億 港府仍未決定何時追究港鐵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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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段高鐵通車約半個月,港府當時曾聲稱,會在高鐵完工通車後,著手處理追究港鐵的法律問題。不過運輸及房屋局回覆指「正整理有關資料,並會適時尋求法律意見」。
港段高鐵通車約半個月,客量遠低於政府日均8萬人次的「最佳估算」,高鐵多筆爛賬仍「有排計」。港段高鐵在施工期間,曾爆出嚴重超支及延誤醜聞,超支金額高達近200億元,港鐵被質疑管理存在嚴重失誤。港府當時曾聲稱,會在高鐵完工通車後,著手處理追究港鐵的法律問題。不過運輸及房屋局最新回覆《蘋果》查詢稱,「正整理有關資料,並會適時尋求法律意見」,仍未定何時與港鐵「講數」。
港鐵在港段高鐵施工期間,多次被揭發工程存在嚴重滯重及超支,但一直隱瞞事件。2014年港段高鐵超支及延誤問題終於「爆煲」,高鐵及相關工程造價,最終修訂至864.2億元。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為高鐵工程申請追加撥款時曾稱,「會保留追究港鐵公司所保證事項和責任的全部權利,在高鐵完工通車後展開仲裁程序」。
港段高鐵今日通車已16日,不過追究港鐵責任暫仍未有下文。運房局回覆查詢時稱,港府正整理有關資料,並會適時尋求法律意見,以決定如何追究港鐵在高鐵香港段項目超支及延誤方面的法律責任。根據政府與港鐵公司之間的委託協議,如以仲裁方式跟進,有關糾紛將會根據《仲裁條例》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
追究港鐵責任的方式及時間仍未定,不過港鐵2015年底曾發出通告,強調根據2010年港府與港鐵簽署的委託協議,即使港府日後提出仲裁,港鐵需要承擔的責任上限,只會相等於在項目收取的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即在66.9億元封頂。即使港府可收回全部費用,只夠彌補約三分一的超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