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推法治建設規劃 防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 劉銳紹:人治蓋過法治
中共法治規劃香港澳門台灣外部勢力干預
中共中央印發的法治建設規劃,特別點名要防外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資料圖片)
(新增內容)中共中央周日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規劃》指出預計至2025年,中共領導「全面依法治國體制機制更加健全」,至2035年才完成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對於「一國兩制」,規劃聲稱要「必須高度重視依法保障」。資深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蘋果》分析,內地是人治蓋過法治的本質,「整咗個金剛罩畀自己」,今次頒佈《規劃》強調立法以達致「善治」,完全是按照中共的政治需要來制定,從而加強控制,所以必須看清楚內地立法的原意。
規劃共有30條,大部份都是強調圍繞新時代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規劃提到建設「法治中國」,必須高度重視、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在「堅持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之下,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把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統一起來。同時,防範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澳門事務,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至於台灣方面,規劃聲稱要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並聲稱要運用「法治方式」,捍衞「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台獨,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劉銳紹指出,《規劃》着墨於「黨領導立法」,這反證了據講是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傳達意思:「有甚麼程序要走過的,替我走過去。」即是立法是程序,並非立法內容和法治精神,走過程序就是要彰顯黨的意志,從而鞏固黨的統治。《規劃》提到完善人大的立法機制,劉解釋,即是由黨的意志經過一個合法的程序,再由合法組織「人大」的黨組或黨團操作。
劉認為,中國只會選擇性執法,強調全面管治和防範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就是要保障內地法例不受外來的干預,以「港版國安法」為例,法例要涵蓋在國外的「違法行為」,如果外國人違反中國法例也可能被追究,正如丹麥議員協助許智峯出訪也被港府通緝要求引渡,中共希望「無邊無際擴大自己嘅保障,雖然好難執行,但中國希望透過《規劃》嚟將唔合理嘅嘢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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