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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的信心 - 吳靄儀

蘋果日報 2003/06/26 00:00


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制衡的制度。不然,維珍娜做了大半輩子政府官員,為甚麼到了這幾年才可怕起來?中英政府為香港前途談判了兩年,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同意有國際條約的法律上約束力,奠定了十三年漫長的過渡期,中國花了五年三上三落修訂《基本法》,為的是甚麼?鄧小平一句話說得清楚:「叫投資者放心。」香港要在投資者放心的情況下回歸。
六年後的今天,香港第二大貿易夥伴──美國──表示23條立法叫它不放心,維珍娜怎樣回應?「他們大概不清楚23條的細節吧。」漫不經心,而且語帶侮辱──她憑甚麼說白宮不知就裏就發表聲明?事實上,特區政府上午出的修正案,華府下午已研究過:任何政府都會這樣做,都會有人員專門做這些工作。其實這種隨口侮辱,不過顯示了她的無知,只顧逞一時之快,在口舌上佔便宜。最明顯不過的訊息是:外國投資者不滿特區政府也不在乎。
為甚麼維珍娜可以隨口這樣說?因為她本人不在乎,不關她的事,她是保安局局長,通過了23條立法她就完成了歷史任務。投資者放心不放心,那是董建華的事。這就是董建華為了有效施政、組織「理念相同」的管治班子的問責制。事實上不光不問責,而且更加各自為政、各懷鬼胎;往日還有集體負責,整體為香港的整體利益負責,現在誰也不管香港的整體利益,只管自己的一瓣。不信,你試試問唐英年有多熟悉23條的細節,恐怕比維珍娜口中的白宮官員還少。如此官員,如此政府,投資者能放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