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墟鎮令選民資格更嚴格 長洲居民提司法覆核判敗訴

蘋果日報 2018/06/22 18:21

選民資格司法覆核鍾釗街坊代表原居民代表

2014年立法會通過《鄉郊代表選舉法例(修訂)條例》,將長洲歸類為墟鎮並納入規管。長洲居民鍾釗指墟鎮的街坊代表選民資格,比起原居鄉村和共有鄉村的原居民代表選民資格嚴格,認為屬歧視,入稟提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判鍾釗敗訴,理由是傳統和歷史上,長洲街坊代表選舉和原居民鄉村代表選舉性質不同,不能相比,故不構成歧視。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證據表明長洲不曾舉行以原居民血統為參選和投票資格的「村代表」選舉,長洲的「街坊代表」選舉素以居於長洲為資格,兩者的分別不只是名目之別,而是性質不同。立法會亦特意通過公眾諮詢,收集有關長洲是否擁有「村代表」選舉的證據,最終才決定將長洲歸類為墟鎮,而非原居鄉村或共有鄉村。
呈請人鍾釗要求覆核《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15(5A)條下的規定,該條訂明墟鎮的選民資格包括申請人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3年內一直是該墟鎮的居民。至於第15(5)條的原居鄉村和共有鄉村代表選民資格,則不包括居住3年的要求,亦沒有要求具永久性居民身份,只要求有身分證明文件。鍾認為墟鎮選民的資格較嚴,違反《基本法》中人人平等的規定。
鍾釗本來還挑戰《條例》將長洲納為墟鎮而非原居民村,但在案件審訊時放棄挑戰。
【案件編號:HCAL69/2014】
記者 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