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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違例經營旅館
被判罰$3,000

蘋果日報 2012/04/02 06:00


一名女子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於西貢經營一無牌旅館,被判罰款$3,000。

案情透露,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10月,巡查西貢西灣村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該旅館一房間。

根據牌照處的紀錄,上述處所並未獲發有效的豁免證明書或牌照,因此負責經營旅館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高罰款$200,000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