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兩男破壞輕鐵入閘機罪成 官問不滿政府為何傷害市民生活
刑事毀壞抗暴之戰屯門輕鐵青松站破壞入閘機
五名蒙面人去年9月到屯門輕鐵青松站破壞站內一部八達通入閘機。警方在500米外拘捕三男二女,其中兩男被控刑事毀壞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罪成。主審裁判官水佳麗質疑:「我唔明對政府不滿,為何要傷害市民嘅生活?例如打爛交通燈,要全部市民受影響而不是針對政府。」案件押後判刑。
兩名被告為建築機械維修員吳兆軒(23歲)及兼職售貨員漢霍啟峰(24歲),他們同被控於去年9月8日與兩名不知名男子在輕鐵青松站內毀壞一部八達通入閘機。
辯方求情指,案件與反修例運動有關,兩名被告與政府有不同政治取態,對政府及港鐵不滿,在社會氣氛驅使下,一時衝動及非常不理性地犯案,事後已沒有再參與其他社會運動,安份守己留於家中,亦了解到破壞行為沒有意思,不能改變現況,願意賠償並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希望輕判。
裁判官問兩被告:「一個寧靜嘅晚上,你哋就同其他人出去搵發洩對象。我唔明對政府不滿,為何要傷害市民嘅生活?例如打爛交通燈,要全部市民受影響而不是針對政府,仲要全部市民一同受打擊。」她指這只會令街上市民受驚及受傷,「你哋換衫一心一意做破壞,行為幼稚」。
案件押後至7月2日判刑,其間索取兩人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兩人可保釋候判。他們須向港鐵賠償共7,240元。
裁判官曾於審訊期間批評控方呈堂閉路電視片段「完全係支離破碎,唔知控方想透過呢啲影片表達甚麼目的」,她今日則指雖然控方舉證全屬環境證供,但不可能短時間內出現與被告相似人物。
她又指,兩被告被截獲時被搜出的衣著物品,均與閉路電視片段中犯案人士脗合,顯示有人事後刻意換衫逃避追捕。辯方沒有證據顯示當晚現場一帶有其他破壞發生,認為不可能有相同人士「咁啱經過」而出現「撈亂」被告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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