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去信要求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撤銷高鐵追加撥款的決定。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議事規則有條文容許相關主席批准在同一個年度內,再動議辯論已表決的議案,但強調只有在很例外的情況下才會做,不可能輕率所謂「翻案」,強調不代表議會剛作出決定後,有人不同意就立即否定表決結果。
至於甚麼才算特殊情況,曾鈺成稱財委會主席需要考慮再投票會否有不同結果,抑或只是又再拉布。對於高鐵追加撥款在爭議中表決通過,一旦「翻案」會否令議會議而不決,曾鈺成就稱議案已經決議,不存在議而不決,因為高鐵項目本身就具爭議性,民主程序就是經過辯論後進行表決。他又稱即使多反對聲音議案同樣要表決,表決最終通過的話,就要思考是否值得再花時間,議員要考慮再次辯論的結果會否一樣,否則只會是浪費時間。
工黨認為高鐵追加撥款除了表決過程有爭議,早前饒戈平就一地兩檢的言論都是重新辯論的理據。工黨何秀蘭指由於財委會正副主席陳健波、陳鑑林都有角色衝突,認為應該重選正副主席,再處理動議。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32條,已經表決通過的議案在同一會期內不能再動議,但如果獲主席許可就可以動議議案,撤銷該項決定,這條條文亦適用於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