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眾多】性侵27名兒童 瑞典賤男強姦罪成
強姦非禮
瑞典一名男子因透過網絡,強迫27名兒童在網上自行或與他人進行性行為,再錄影或現場直播讓他觀看,被法庭裁定強姦和非禮罪名成立,判監10年。這是瑞典法庭就一個人強迫另一人與第三者進行性行為而判處其強姦罪成的首宗案例。
該名41歲男子,透過在網上威脅受害兒童或其家人,迫使他們進行性行為,法庭裁定這種行為與真正非禮強姦無異。該批兒童居於美國、加拿大和蘇格蘭,大部份不足15歲。
法官指出,法庭以往亦曾審理網上性侵案件,判決是非禮罪成,但相對來說,此宗案件遠為嚴重,因此裁定被告強姦罪成。
該名男子其中4項強姦兒童罪名成立,包括強迫兒童與狗隻進行性行為、強迫一名兒童與另一名更年幼的兒童性交、以及強迫一名女孩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