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續稱,被告因生意及婚姻失敗而精神崩潰,曾服安眠藥企圖自殺,證實患上抑鬱症,須接受精神治療。被告於09年3月因偽造賬目被判入獄一年。根據報道,曾任旅遊公司助理經理的被告,05年向公司提交曾動手腳的櫃員機入數紙副本,訛稱客戶已支付機票費用,將15萬元款項私吞,涉案客戶包括時裝女王馬郭志清(JoyceMa)。
本案被告被控16項欺詐罪及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情指出,他於06年獨自經營IHCCOM公司,但並非持牌旅行代理商。
被告透過四間旅行社代購國泰的機票,由於被告公司的機票價格低廉,06年至07年間16名事主以電郵或電話,替自己及老闆訂購機票。他們首次成功訂到機票,但再訂時獲發虛假的電子機票,至07年12月發現機票早被取消,損失合共256萬多元,而涉案旅行社於07年12月清盤。
受害人包括馬主何壽南、中青基業前主席成之德及榮智豐夫婦、曾與歌星許志安傳緋聞的電影發行公司老闆娘譚毓楨等逾71人。
被告涉及的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是指何壽南的助理以信用卡授權書支付17萬元機票款項,其後助理要求被告分拆成10萬及7萬元的賬目。
被告未有再索取授權書,反而偽造兩張授權書將前後兩筆款項過數,騙去何34萬多元。
案件編號:DCCC5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