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公關勒索表證成立
女富商承認不想分手庭上灑淚

蘋果日報 2007/04/18 00:00


【本報訊】女富商「X小姐」疑遭男公關勒索及騙款80萬元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裁定被告兩項控罪表證成立,今日決定是否出庭自辯。事主在盤問下承認不捨得與被告分手,當談及二人關係時,更在庭上感觸落淚。
年約50歲、代號「X小姐」的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在案發前已跟被告張冠賢(28歲)吵架數個月。被告不滿事主在「鴨吧」中結識另一名男公關,並且經常傾電話及態度親密,二人因而起爭執。當辯方大律師指事主其實不想與被告結束關係,此時,事主顯得傷感,對律師說法表示同意後更掉下淚來。
另外,辯方指事主與被告曾於05年10月5日到澳門,二人在酒店內「鋤大D」,事主輸掉170萬元予被告。另外,為了挽救二人感情,事主同意將100萬元交給被告,並立下借據。其後因被告堅持分手,事主才選擇報警。事主否認有關說法。
事主在盤問時並承認「有一幢樓收租」,由於不想二人關係曝光,所以將80萬元交予被告時,是以私人名義要求公司另一名董事開出一張支票,然後存入與被告一同開設的聯名戶口中。
控方案情指,事主於04年在一間「鴨吧」認識被告,翌年初開始發生關係。被告向事主表示想擁有一張白金信用卡,事主遂將80萬元借給他,被告其後拒絕還款,並於同年10月威嚇將二人關係公開,要她再交出100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