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比起大事,來得更可怕。因為每當人遇上大事,總得被迫面對;小事就不同了,遇上小事的時候,人會慣性逃避,心裏想着「只是小事一則吧」,而沒警覺要把問題解決,結果小事累積而成千絲萬縷的醜惡局面──面對這情況,人會產生一種無力感,更不懂得解決事情了。離異的夫婦們,又有多少能確切地說得出單一件致命大事呢?卻都是千千萬萬個連講也講不出口的細微事情吧。
小事,就如中國五千年歷史裏的小人,他們不致於大奸大惡,教科書中甚至無名無姓,卻一直陰亁好事,影響大局。如果我是歷史學家,我就會寫一本《真正的罪魁禍首──中國五千年小人全紀錄》。
因此問題並非我們是否為了大事而吵架,而是我們在不和之後,有沒有真正解決/改善問題(無論問題是多麼微小),抑或是為了一刻心軟和對擁抱的渴望,就胡亂地言和了。在這情況下,「言和」反而變成不顧後果的行為呢?
可能,是我想得太多和太認真了,但如果不三思不認真,又何必結婚?
多謝你讓我相信世上真有感情這回事。保重。
Textby卓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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