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區民主派候選人楊振宇回覆《蘋果》查詢時稱,由於該區不少劏房單位,他不排除有劏房住客遷出單位後,未有向選舉事務處更新選民登記地址,或導致新住戶收到舊住客的投票通知書。
《蘋果》亦就有關事件向選舉事務處查詢,處方強調,任何人登記成選民或更改登記資料時,須按法例填報唯一或主要住址,並聲明資料真實及正確,若作出虛假或不正確陳述即觸犯選舉法例,當局會嚴格依法處理,並轉介執法機關調查和跟進。
根據現行選舉法例,任何人明知無權投票仍在選舉中投票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至於市民收到不屬其本人或同住者的投票通知書,應即時將通知書退回給選舉事務處,處方收到會跟進每宗個案。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