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展又稱,按照結果推算,每五十位三十五歲以上的成年人,就有一人患上青光眼;現時每年約有九十名港人因青光眼而失明,是頭號致盲殺手。他解釋,大部份個案均病因不明,只有少數病例由遺傳、眼睛受創及其他疾病如虹膜炎、白內障所致。
他強調現時約有七成青光眼病例均為慢性,早期沒有病徵,如患者沒作定期檢查,要直至其視野從外圍慢慢向中心收窄才發現患上此症,屆時視覺神經已開始受損,而目前的治療方法,只能維持剩餘的視力,避免惡化;急性青光眼患者則會出現眼睛劇痛、視力驟減、嘔吐等迹象,如在病發十小時內求醫,回復正常視力的機會極高。
有部份兒童眼球發育時也患上青光眼,故建議三至七歲及超過四十歲的人每年驗眼一次,即檢查眼壓、視野範圍及眼底神經;青少年及成年人則只須每五年檢查一次,「唔應該憑自己嘅感覺,到隻眼唔舒服先睇醫生,青光眼好多都係冇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