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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失敗危險駕駛圖自殺 行政總裁判囚20個月停牌3年

蘋果日報 2017/08/17 19:04

行政總裁大嶼山危險駕駛寶馬

負責買賣會籍的公司行政總裁,因生意擴張過度致欠債數千萬元而萌輕生打算,飲酒後於大嶼山欣澳駕駛其寶馬逆線行車兼超速駕駛,又無視警員要求他停車的指示兩度衝過路障,最後寶馬撞警車失控撞攔,總裁下車爬欄企圖跳橋自殺,惟警員及時制服。事件擾攘半小時,警方追逐共22公里。他今被判監禁20個月、停牌3年,並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辯方求情指被告總裁莫禮文(46歲)是一個對家庭負責任的人,在經濟上及情感上支持家人。但被告為人思想簡單,有時幼稚(simple, sometimes naive),公司遭拍檔偷去1,000萬元,但因被告與對方是好友,故沒有追究,以為可以賺回失款,但最終失敗。至今被告仍對還清欠款抱有希望,不願申請破產。
法官判刑時形容案發情節有如荷李活電影,被告酒後與警展開30分鐘追逐,其間多次切綫逆綫而行,又不理會警方要求停車,用汽車作為武器,警員只受輕傷而沒有其他人受傷,實屬奇蹟。法官明白被告案發時經歷人生困難,但其行為自私及不負責任。雖然被告稱想自殺,但心理或精神報告都指被告非因病理因素而犯案。
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於去年12月5日在大嶼山危險駕駛及酒駕,其間撞毀五輛車,其中兩輛是警車,維修費高達31萬元,但被告無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