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搜蘋果|李家超聲稱《蘋果》藉新聞作保護傘危害國安 回應7.1前會否禁出版:法律容許都會做

蘋果日報 2021/06/17 23:04

國安處蘋果日報李家超

警方國安處今早拘捕《蘋果日報》2名管理層及3名新聞工作者,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並動員過百人到《蘋果日報》大樓搜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被捕人士利用新聞作保護傘,在《蘋果日報》刊登數十篇文章,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他已凍結《蘋果》3間相關公司合共約1,800萬元資產,又形容凍結資產為「黑錢」,籲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同流合污。至於是否要7月1日前禁《蘋果》出版,李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會嚴厲打擊危害國安行為「如果法律方面係容許,授權我哋採取乜嘢嘅措施,係有效而且係依法嘅,我哋都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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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已凍結《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合共約1,800萬元資產。本報記者攝
國安處今早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先後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李家超見記者時表示,被捕人士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利用新聞作保護傘,在《蘋果日報》刊登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對港制裁及敵對行動,危害國家安全。他已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凍結《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合共約1,800萬元資產,又形容凍結資產為「黑錢」,籲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同流合污。
他續說,警方會繼續調查,追究公司內外任何涉及罪行人士;強調執法行動與一般新聞工作無關,「針對利用新聞工作做工具,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一般新聞同佢哋不一樣,唔好同佢哋扯上關係,新聞工作者要保持距離。」
李指,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從事任何工作人士須遵守法,包括《港區國安法》,警告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者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特區必定以最嚴厲的措施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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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蘋果》利用新聞作保護傘。

「呢啲黑錢有別守法市民合法財產」

他續說,所凍結的財產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指凍結涉嫌犯罪分子財產是國際公認做法,「呢啲黑錢有別於奉公守法市民合法財產」,呼籲市民切勿與危害國家安全罪犯同流合污,否則負上沉重代價,後悔莫及。
對於《蘋果》可否繼續營運,李家超稱,採取任何行動都是依法律行事,公司是否運作要由公司決定,但政府在法律上可採取的任何措施,政府都會考慮,強調危害國安是極嚴重罪行,會用所有嚴厲措施去依法打擊。

《蘋果》員工倘協助教唆屬違法

《東方日報》記者問李家超是否有信心把被拘捕的5名《壹傳媒》高層入罪?又引述指坊間盛傳7月之前要「整頓」《蘋果》,問局方會否確保《蘋果》於7月1日「冇報紙出」。記者再問及李家超形容今次被捕人士屬「涉嫌犯罪分子」:「會唔會形容《蘋果日報》係一個犯罪集團?你叫啲員工小心,會唔會叫員工跳船保平安呢?」
李家超回應指,今次警方採取行動基於事實及證據,亦曾閱警方提交之所有資料,「我對佢哋今次證據方面嘅蒐集係充滿信任」,「我係有信心警方調查工作收到實質效果」。但他未有正面回應是否要《蘋果》7月1日無法出版,僅指會按實際情況證據及法律行動,「任何可行嘅措施我哋都會考慮,因為國家安全係頭等大事,危害國家安全,我多次講,係極度嚴峻嘅罪行,我哋係會以最嚴厲嘅措施依法打擊,所以如果法律方面係容許,授權我哋採取乜嘢嘅措施,係有效而且係依法嘅,我哋都會做」。
至於《蘋果》員工應否自行離職,李指,拘捕人士是佔營運重要角色,至於涉案人士的後續行動,則交由警方調查再進行,而根據《國安法》,「如果佢參與協助教唆、或者資助呢啲危害國家安全嘅行為呢,佢係違法嘅,所以每個人佢自己嘅決定,係由佢作出選擇,但係我都講得好清楚,第一唔好將一般正常做傳媒工作嘅記者同今次呢件事扯上關係,因為今次事件,我想強調係仍是串謀行為,所以每個人都自己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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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若《蘋果》員工參與協助教唆、或者資助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即屬違法。本報記者攝

訂閱《蘋果》算「資助」犯法? 李:視乎意圖

被問到讀者訂閱《蘋果》是否算是「資助」而違反《國安法》,李家超指,任何行為有否違反《國安法》,要視乎所涉事實及意圖,如目的和意圖並非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為不受法律規管。
他指,政府凍結《蘋果》3間公司的財產,是根據《國安法》行使保安局局長的權力,凍結他懷疑與罪行相關的財產,除非得到他批准,否則不能處理有關財產,有關細節須按其凍結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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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多次問到涉案內容是評論文章,還是引述式報道,都未有正面回應。本報記者攝

向傳媒放風將要求《蘋果》移除呼籲制裁中港文章

傳媒多次問到涉案內容是評論文章,還是引述式報道,李家超都未有正面回應。他稱,涉案人士是通過《蘋果》去發佈文章,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計劃的一部份,警方調查期間會充份搜查,向法庭提供證據,調查仍在進行中;涉及的證據如何運用,哪些證據要呈交,要與律政司研究。其後有多間傳媒引述消息,指警方將要求《蘋果》在指定時間內,移除涉嫌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的文章,但《蘋果》至今未收到相關訊息。警方回覆查詢時未有回應是否要求《蘋果》刪文,僅稱「不評論個別報道」,並指警方會按實際情況採取任何行動,依法處理。
李家超稱,警方有足夠證據證明整個串謀計劃,但調查仍在進行中,現階段不能披露細節。他稱,除了要視乎文章內容外,亦要視乎整體刑事串謀如何進行,無論是實體和網上,都是刑事串謀的一部份。
有傳媒問到如何區分報道內容涉及相關罪行,其他傳媒曾報道國際制裁等,會否同受調查,負責報道的記者會否被捕。李家超回應時稱,明白記者提問的出發點,並稱:「你係做緊正常新聞工作。」他指出,是次除了調查文章內容,還須顧及整體情況,包括網上及實體報道,惟調查仍進行,不能披露涉案文章細節。他指出,任何公司、新聞工作者進行工作,視乎其目的及意圖是否符合法律。
他強調,今次絕非針對傳媒的行動,因此不會對其他傳媒採取行動,但稱調查期間如發現有其他人士涉及教唆或資助危害國安,警方就會按其「個人行為」而採取行動,與其傳媒工作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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