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Fact Check】非律政司中人涉事 亦曾求獨立法律意見
律政司曾蔭權林奮強梁錦松鄭若驊湯顯明
律政司在UGL一案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即決定不提檢控,但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人及其夫潘樂陶住所涉僭建,卻另尋獨立法律意見,被批雙重標準。鄭若驊中午後在機場外會見傳媒時回應指,律政司一貫做法是內部自己決定是否提控,除非涉及律政司一些同事,才會外判尋求法律意見。
不過《蘋果》翻查資料,即找到多次並非「律政司同事」的政府官員、行會成員等人,分別涉及不同指控,律政司都有採納獨立法律意見。2003年,前財政司長梁錦松涉在公佈財政預算案之前偷步買車,節省19萬元稅款,律政司曾徵詢過資深大律師祁理士、英御用大律師韋爾森法律意見,終決定不檢控。
2013年,行會前成員林奮強及太太涉利用行會成員身份,知悉政府將推出樓市管制措施,在實施前出售持有的4個物業,當時律政司採納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意見,不就此提出檢控。
2015年,前特首曾蔭權涉擔任行政長官期間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律政司採納海外御用大律師意見,向曾提出檢控。
2016年,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以公帑提供款待、公務外訪、收受及餽贈禮物和紀念品等涉賄行為,律政司亦有採納海外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意見,最終決定不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