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沙中綫】屋宇署長證地基工程改動須送審 豁免書有列明(附聆訊重點)
周紹喜禮頓張天祥屋宇署港鐵發展局沙中綫
屋宇署署長張天祥強調,沙中綫豁免文書已列明,地基工程的改動須送審屋宇署,並不存在含糊的地方。朱永倫攝
時任禮頓質量及環境經理Kevin Harman
- 如偏離圖則、物料測試要求及建築位置偏差超出容忍範圍,便需發出不合格報告
- 承認2015年底發出不合格報告後,延至2017年才手寫補救方法及結案,認為是禮頓團隊之間「溝通不良」
- 解釋NCR在2017年初結案時,填寫日期卻為2015年12月15日簽署,是要與該天的檢查及測量申請表(RISC表格)配合
- 地盤現場有不少監工和工程師,又有RISC表格等,不信有大規模剪鋼筋情況
委員會主席夏正民
- 再批事後補寫、補交、追溯日期等做法,在聆訊中經常出現
屋宇署助理署長(拓展)何漢傑
- 港鐵提交的臨時工程設計是為申請臨時挖掘工程,不能視屋宇署已接受削底連續牆改動
- 2015年4至5月發現連續牆的竣工資料,與已審批圖則不同
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周紹喜
- 禮頓「停賽」涉三大理由:紅磡站北面連接隧道工程問題、東西綫層板的螺絲帽監管、螺絲帽記錄不一致
- 現沒有足夠證據對盈發採取規管行動
屋宇署署長張天祥
- 沙中綫豁免文書已列明,有關地基工程的改動需送審屋宇署,不存在含糊的地方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Ian Pennicott
- 委員會項目管理專家Steve Rowsell正撰寫報告,最快可於本周末完成
沙中綫就事實證人的聆訊接近尾聲,下午由屋宇署署長張天祥及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周紹喜作供。張強調,沙中綫的豁免文書已列明有關地基工程改動必須先送審屋宇署,不存在含糊地方。
港鐵和禮頓過往多次稱紅磡站屬「豁免工程」,削低連續牆等輕微改動毋須先事提交屋宇署送審。張天祥今作供指,工程的豁免文書載有項目管理計劃,列明所有關於地基的改動和新工程都要送審屋宇署,「不應該存在不清楚地方」;又指若業界不清楚,署方樂意解釋。他又指,該署的建築物條例小組人員會在完工後到地盤作抽樣檢查,了解工程是否按圖則興建。
代表港鐵的英國御用大律師Philip Boulding未有向張提問,但認為是張的說法屬法律觀點,將於之後陳述。
今年10月8日,政府宣布禁止禮頓競投政府工程15個月,負責處理有關決定的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周紹喜亦有作供,他稱罰禮頓「停賽」有三大理由,包括紅磡站北面連接隧道工程問題、東西綫層板的螺絲帽監管及螺絲帽記錄不一致等。
周在庭上被委員Peter George Hansford問到,會否考慮向負責連續牆工程的盈發採取規管行動。周指,現階段沒有足夠證據,但不排除有更多資料後會採取行動。代表禮頓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亦趁機反駁,指就被「停賽」的決定,禮頓不認為有足夠執法理據。
聆訊現時只餘下屋宇署高級結構工程師陸沛輝仍未作供,預計明日中午前可完成。其後會休庭至明年1月9日繼續,由專家證人開始作證。委員會資深大律師Ian Pennicott指,暫時難以定論專家證人的作供時間,目前委員會的項目管理專家Steve Rowsell正撰寫報告,最快可於本周末完成。他又指,結構工程方面較複雜,Pennicott指各方專家今早已舉行聯合會議,暫未知討論結果,亦未知屆時一眾專家會撰寫聯合報告,抑或各自撰寫獨立報告,估計屆時亦有盤問。
夏官亦就各方結案陳詞作出指示,就書面陳詞方面,各方律師須於明年1月將電子版本提供予委員會,委員會最多提交150頁陳詞;港鐵、禮頓及政府各100頁;其他分判商及顧問公司包括中科各50頁。至於口頭陳詞,委員會有3小時;港鐵、禮頓及政府各1.5小時;其餘涉事方有1小時,預計12.5小時便完成所有口頭陳詞。
屋宇署高級結構工程師陸沛輝
#明日料完成事實證人作供,將休庭至明年1月9日,由專家證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