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滴兒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藏毒及管有適合吸毒的器具共兩罪,還柙候判。今年7月29日,警員在上水天平邨截查被告撿獲K仔。據悉,她早於16歲便初為人母,現與27歲丈夫育有一名年約7歲的兒子和一對約2歲大的孖女。
本案原於本月初判刑,但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決定押後,以索閱新一份感化官報告。感化官現指被告拒自願戒毒,因自覺沒有需要。被告昨自行向吳官求情:「以前(我)太幼稚,諗唔清楚,想(你)畀多次機會我。」吳官即答:「畀咗!再畀機會你(見感化官)去爭取,但爭取時你唔能夠令感化官接受你。」
被告以微弱聲音說已努力爭取,願接受長達3年的感化及履行社會服務令,又承諾不會再犯事。吳官則說:「我(畀你)嘅機會唔係一定畀你行返出去,而係無論用咩方式,都要令你成功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