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岑文慰(56歲)在港大醫學院畢業,92年加入醫管局,96年曾出任醫院署任行政總裁。辯方指被告在被捕後21個月始遭起訴,令他大受困擾患上抑鬱症,並強調他無出售犯案所得的藥物圖利。
裁判官裁決指被告在電腦系統偽造病人的預約紀錄及處方過多藥物,間中到藥房替病人取藥,目的是讓自己私藏藥物。案發於2003年11月至2010年9月,共涉及30名病人及三箱價值逾4,000元的處方藥物。控方指被告虛報預約紀錄後取消預約,可從而減少工作量。裁判官准被告保釋至本月17日判刑,保釋金額由原本的1萬元提升至10萬元。
案件編號:FLCC25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