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騙銀行做按揭夫婦獲輕判
蘋果日報 2002/01/05 00:00
【本報訊】裝修工人為遷就女兒上學之便,千里迢迢由天水圍遷往牛頭角置業,但為順利取得銀行近一百二十萬元貸款,工人與妻子遂向銀行訛稱任職貿易公司經理,及提交偽造入息證明,兩夫婦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
被告陳卓雄,三十五歲及妻子莊惠娜,三十四歲。法官認為案情特殊,被告沒有動機向銀行騙財,判陳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莊婦八十小時,陳另遭警方在寓所搜出小量大麻藏毒罪罰款一千元。
案件編號:DCCC7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