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光頭男子昨早將5隻小貓放入兩層密封的尼龍袋內,再棄置在香港群貓會土瓜灣的會址門口,當職員發現時已有小貓焗死。警方發言人回應稱,昨午紅磡警署已接獲一名男子報案,經獸醫檢查後證實其中3隻貓死亡,懷疑有人虐待動物。
警方其後派人到群貓會調查,但職員稱已將3隻焗死的小貓交給動物善終組織處理,剩下兩隻仍生存的小貓則交由獸醫照顧,警方將案件暫列虐待動物,交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因胡亂或不合理的行為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殘酷對待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根據《狂犬病條例》第22條,任何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同樣屬違法,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