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傷踏單車漢 休班警欲認較輕罪名被拒
陳健珩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張德全
休班警駕車轉入尖沙嘴海運大廈停車場入口時,撞倒一名送完外賣、正踏單車的男子。休班警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開審。辯方表示願意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惟不被控方接納。
55歲事主張德全今供稱,去年7月15日他到海運大廈送完外賣後,騎單車沿港威大道北行打算返回佐敦店,當駛至海運大廈停車場出入口時發現被告陳健珩(45歲)駕駛的私家車在港威大道南行線。
張指被告當時車速慢,似打算轉入停車場,稍後被告駛入北行線,車頭泵把撞向他,「被告好似睇唔到我」,他的右腳被撞,右腳尾三隻腳趾骨折,留院兩日,獲發病假95日。張指他打了6周石膏及向跌打醫生求醫逾十次,現已完全康復。聆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