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早前呈上受害女童寫的求情信,現由外婆照顧的她稱已原諒哥哥,望一家團聚,但高院法官薛偉成昨一度質疑女童寫信是否出於自願。女童母親透過辯方律師確認女童很關心哥哥,現讀中二的她學業沒受性侵事件影響。
法官指案件是悲劇,判刑除要懲罰被告外,亦要糾正他的思想。法官相信被告有悔意,亦明白行為嚴重傷害胞妹。法官指同類罪行通常要判監,但認為感化官對被告的監管會有好處,又謂被告尚年輕,若不是今次事件會有很好的將來。法官寄語被告保持正面思想,有助他將來發展。
案發於2013年夏天至去年5月間,被告兩度走入胞妹房間,與她亂倫。另一次胞妹因病沒有上學,被告以手指插入她陰道,然後自己手淫。
案件編號:HCCC408/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