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案一被告獲准於指定時間離境

蘋果日報 2017/12/12 11:10

暴動黃台仰旺角騷亂林倫慶

去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及發言人梁天琦等8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等罪,案件排期於下月18日於高院開審。法官彭寶琴早前向違反保釋條件的黃台仰及另一被告發拘捕令通緝,並收緊其餘被告的保釋條件,各人不准離港。惟其中被告林倫慶今要求在月中離港十多天,結果申請獲准。
被告林倫慶獲准更改保釋條件以離境,他繼續可以2萬元現金及女友的2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並可於12月15日下午取回旅遊證件,但須12月27日早上向法庭交回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