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女友親女始發現 
原來自己早有一女

蘋果日報 2011/06/27 06:00


台灣桃園一名黃姓男子,去年5月辦理領養女友所生的女兒時,發現自己名下,原來早已有一名女兒。

原來前妻在09年誕下1女後,未經他同意,偽造他的印鑑,在「同意從母姓」的約定書上蓋章,並向戶政單位辦理登記;桃園地院以偽造文書罪判前妻徒刑2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