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18歲非禮積犯 再獲法庭放生
蘋果日報 2013/05/02 06:00
港鐵
非禮
小巴
14M
被告鍾雋弘(左)。
18歲青年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禮少女,被法庭判入更生中心,服刑後接受法定監管期間,先後兩次分別在14M路線小巴及港鐵車廂內,摸兩2名女乘客的大腿。他今日被判接受感化30個月,其中24個月需入讀正生書院。
青年被告鍾雋弘上次出庭時表示,還柙期間深切反省,願意讓父母以全球定位裝置(GPS)追查他的行蹤。鍾自14歲開始干犯非禮案,熱門犯案點包括14M路線小巴。今年3月9日,他再於14M小巴上出手,同月19日到港鐵火炭站上車後,摸18歲女乘客大腿長達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