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案上訴】律政司向各上訴人索共600萬元訟費 許仕仁將提反對

蘋果日報 2017/06/23 11:11

許仕仁訟費新地案上訴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以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的貪污案,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駁回各人的上訴。律政司並向敗訴的各上訴人索取訟費。據了解律政司索取的訟費約為600萬元,郭炳江、陳鉅源、關雄生不反對律政司建議的訟費分擔百分比,唯獨須付約30萬元訟費的許仕仁將提出反對。
據知律政司提出的分擔比例為許仕仁與郭炳江分別支付5%及50%,而新地前執董陳鉅源、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則各支付35%和10%。若以此分擔比例計算,許仕仁須付訟費約30萬元、郭炳江須付約300萬元、陳鉅源須付約210萬元,關雄生則須付約60萬元。律政司將於本月30日或之前通知終審法院,上訴方需在之後的14天內回覆。
因許仕仁仍有破產令在身,其資產已由破產受託人接管。在2013年11月被頒令破產的許,其破產令將於今年11月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