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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13歲侄女逾60次 六旬保安稱恨錯難返今判囚3年

蘋果日報 2018/09/18 12:22

性侵犯非禮侄女

13歲女生因住所狹窄,每晚要到伯父家中留宿,令伯父有機可乘,趁她睡覺時施以「鹹豬手」。女生三個月內被非禮逾60次,由隔日被侵犯變成差不多每天受辱,女生為保家庭安寧而啞忍,最終向好友訴苦,好友通知社工及由社工報警。任保安員的六旬伯父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撰寫求情信稱對所犯的事感到恨錯難返,女生亦寫信表明原諒對方。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屢次犯案,案情非常嚴重,判他入獄3年。
辯方求情時呈上63歲被告、事主及立法會議員撰寫的求情信,立法會議員指被告工作勤奮、有責任感及樂於助人,得到客戶讚賞。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重犯機會是「在平均以下」,被告對所犯感到後悔及羞恥,願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他願接受心理輔導,就其偏差行為接受輔導。
事主出現創傷後遺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信件,被告稱「恨錯難返,悔咎不已」,他因慾念蒙閉理智而侵犯事主,明白即使認罪亦不足以彌補對她的傷害。事主在信中稱原諒被告,她相信被告已後悔不已,望被告能獲輕判。
法官指事主出現創傷後遺症,有焦慮、自信心低落及不易相信他人。被告身為事主的伯父,趁事主寄居在他的住所時多次侵犯她,案情非常嚴重,必須判監,終判被告入獄3年。
現年14歲的女生X念中三,原與父母及姐弟同住,全家都依靠綜援維生,因地方狹小,故自前年8月起,晚飯後會到到同區的伯父家留宿,祖母亦與伯父同住,X則在客廳摺床睡覺。
去年10月27日晚,X向15歲的男性好友訴說自己不開心,透露遭被告「搞」,例如趁她睡覺時又吻又舔她的背部及身體,用手指摸她下體。好友認為事態嚴重,致電東華三院芷若園熱線求助,芷若園其後安排社工跟進及報警。
案發時祖母在房內睡覺
X在錄影會面向警員表示,被告自去年8月起,趁凌晨她熟睡時摸她的乳房及下體,曾經拉高她的上衣及脫去胸圍,吻她的胸部十多秒。有時會掃她的大腿內側。8月至10月她共被非禮40至50次,侵犯期間祖母在房內睡覺。
X因感到害怕及沒有勇氣,亦擔心會發生爭執,故沒告訴家人。被告起初對X態度不太好,脾氣暴躁,但侵犯她後對態度改善,不再大聲說話,亦沒那麼暴躁。
被告初時摸胸,後又摸又吻,後來更將手指插入她的下體。X稱8月時被「搞」了約14次,隔天一次,9月時24次,9月及10月幾乎每日都「搞」她。
【案件編號:DCCC351/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