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打虎】陝西前副省長貪$4000萬 判囚13年
陝西陳國強趙永正受賄
陳國強受賄逾4,000萬港元被判囚13年。(互聯網)
陝西省前副省長陳國強受賄逾3,56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043萬港元),案件今日(15日)於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其受賄罪罪成,判囚13年,罰款300萬(約340萬港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陳國強在2006年至2018年間,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
法院認為,陳國強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為多人職務提拔、調整提供幫助,具有從重處罰情節。惟陳男具有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等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68歲的陳國強是安徽宿州人,曾任陝西省政府秘書長、秘書長、省勞動人事廳科員、副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副廳長等職位。他於2018年1月30日當選副省長,2019年3月被免職。
陳國強被視為陝西前省委書記趙正永的大管家,趙永正因非法收受折合約7.17億元(約8.13億港元)財物,打破中共十八大以來的反腐紀錄,他於今年1月與陳國強齊被雙開。趙本人於5月時已承認受賄罪,正待判刑。
內媒曾報道,指陳國強涉及震動中央的陝西秦嶺違建別墅事件。而此宗違建事件最終導致峽西官場大地震,多名高官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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