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放學後,班主任處理缺點事宜,並要求潘妻留校看管兒子補做積欠的功課。由於潘妻堅持工作紙並非功課,是廢紙,班主任表示廢紙應放進垃圾桶,便假意把那張工作紙丟進去,其間與潘同學拉扯下,工作紙斷裂丟進垃圾桶裏,並非老師把工作紙撕碎拋進垃圾桶。
班主任解釋,「讀書就要交功課,不交功課怎算讀書;不讀書,書包也就沒有用。」其間,象徵式將書包放在垃圾桶上,由於垃圾桶比書包細小,書包根本沒有丟進垃圾桶內,並再指潘同學如不想讀書便不用繼續穿校服,由於潘同學默不作聲,班主任遂解開他校服恤衫的鈕釦,把它放進在垃圾桶上那已打開的書包裏。周校長承認做法不恰當,值得商榷,但相信班主任的用意是要讓學生知道不做功課的嚴重性,老師只想協助家長教導學生,絕對沒有將情緒發洩在學生身上。
周校長指日前由教統局職員安排校方會見潘先生夫婦,交代事件經過,並就書包及脫掉校服事件作出道歉,同時獲潘先生同意送兒子回校補考,完成本學期學業。學校學生輔導主任安排家訪,教統局也安排心理輔導服務,對事件作出評估。教統局表示接獲投訴後,已即時向校方了解,由於事件細節雙方各持己見,該局已安排家長與校方會面,共同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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