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邨居民投訴稱,屋苑內不少住戶,為增加單位面積,盡量利用露台空間,在露台外加建鋁窗,變成一個房間。
「管理處唔理 有樣學樣」
「啲住戶見其他人都係咁裝,管理處又唔係好理,咪有樣學樣囉,結果就愈嚟愈多;尤其係向海單位,好多都咁裝,嗰度又當風,啲窗長期被大風吹住,若果裝得唔好,真係好容易跌落嚟,而且唔少居民都會喺樓下啲休憩地方坐吓休息吓,咁大塊(鋁窗)跌落嚟,後果不堪設想!」
記者到杏花邨查證,發現全屋苑有不少住戶均在單位的露台加裝鋁窗,其中一些坐落靠近海旁的大廈,單是臨海一面的單位,每座都有不少單位在露台裝置鋁窗。
以窗門封密 屬僭建物
屋宇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屋宇署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後,派員到上址視察,發現部份單位的露台被人用窗門封密,此類建築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故屬僭建物。
屋宇署表示,屋宇署職員已對上述違建工程作出評估,認為該等違建工程並沒有造成即時危險,根據目前取締僭建物政策,上述違建工程被列為非優先處理類別,故暫不擬採取行動。不過屋宇署已把該等違建工程記錄在案,日後若情況有變,會考慮採取適當行動。
屋宇署將向有關管理公司發出勸喻信,促請管理公司向有關單位的業主採取補救措施,糾正違例情況。
屋宇署強調,欠缺適時維修的鋁窗,會構成潛在危險,業主有責任定期檢查,妥善維修及正確使用其單位內的鋁窗。屋宇署已於二月向全港的私人樓宇,派發鋁窗保養及維修單張,指導樓宇業主如何正確使用及保養鋁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