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大不同,上周五提及過現時香港對於攜帶現鈔出入境不止毫無限制,更不需要申報,且無例可循,形同冇掩雞籠。
內地海關條例則有出入境申報制度,旅客攜帶逾2萬元人民幣現鈔或折合外幣現鈔5,000美元出境,均須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海關有權予以扣留。較之於物資貧乏的八、九十年代,限制已寬鬆了許多。
還記得當年跟父母回鄉探親,回鄉證厚厚的一本,不論是手錶、金鏈、耳環、照相機等較貴重物件,均需於入境時填寫申報,因出境時有可能被海關抽查,若因已填報帶入境之物品未有隨身攜帶出境,旅客有可能會被懷疑走私物資往內地而遭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