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黃之鋒去年入稟高院,原計劃若覆核勝訴,會參選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法官區慶祥雖表明會在幾星期內作裁決,但黃相信能趕及7月報名參選機會較微,感到失望,但無論裁決如何,都不會影響香港眾志的選舉部署,正、副主席羅冠聰及黎汶洛,會積極考慮在港島及九龍東參選。
黃一方昨在庭上指,政府沒有解釋18與21歲兩者限制之間的分別,將參選年齡設為21歲,是違反《基本法》保障的被選舉權。政府一方指,這是政治決定,若法庭介入,是否即要求法庭代替立法會的角色;又指選舉、與被選舉兩者性質不同,設不同年齡限制並沒問題。
案件編號:HCAL198/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