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54萬宗強積金對沖三分二打工仔一毫不剩

蘋果日報 2015/12/31 06:00

強積金打工仔對沖強積金管理局

僱主每月為僱員供款的強積金,打工仔別以為可「袋袋平安」。強積金管理局最新報告便顯示,2014年共有4.54萬宗申請對沖個案,當中66.7%即三分二打工仔,其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全數被僱主供款部份作抵銷,一毫不剩。工會批評,對沖機制令僱主炒人「零成本」,更蠶食退休後的生活保障,促盡快取消。

記者王家文

強積金實施了15年,至今累積被對沖的金額高達266億元。積金局最新統計報告顯示,2014年申請對沖個案共有4.54萬宗,涉款30.06億元;當中申請抵銷遣散費有3.09萬宗,長期服務金則1.45萬宗,分別涉款16.56億元及13.51億元。整體而言,用作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佔僱員強積金戶口中僱主供款部份平均達94%,當中66.7%對沖個案,更是全數由僱主供款部份支付。

按行業劃分,2014年申請對沖個案中,批發、電售及進出口貿易業有4,500宗,佔整體18.7%,其次是飲食業及製造業,分別有3,100宗(13%)及2,800宗(11.9%)。整體對沖個案中,超過四分三僱員年齡達40歲或以上,整體年齡中位數為50歲,服務年資中位數則為6年。申請對沖多屬中小企,涉1.74萬宗,其次是聘用超過1,000名員工的大企業,也有4,300宗。

勞聯財務主任周小松指出,無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金額一般都較僱主強積金供款部份為多,「所以會成份沖走晒」,反映強積金制度有嚴重漏洞,未能保障打工仔退休後的生活。他批評,由於強積金有對沖,僱主炒人可謂「零成本」,從統計數據可見,年老或年資高的僱員往往成為高危裁員對象。他促政府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才能確保供款能全數用作退休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