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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東長房女兒反對家族公司削股本 申請遭駁回 法官指乃股東意願

蘋果日報 2020/03/04 16:53

霍英東霍麗娜削減股本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南沙項目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前為發展南沙業務,成立家族公司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公司於2014年以資金過多為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削減股本,由31億降至約19億元,以將資金分給股東。惟長房女兒霍麗娜反對,公司申請被拒。直至三年前公司舊事重提,獲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霍麗娜再次反對,向高院申請撤銷削股決議。惟今次法庭並未接納霍麗娜的說法,認為削減股本是一眾股東的意願,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駁回霍麗娜的申請。
審訊在前年10月進行,法官延至今日頒下書面判詞。主審法官夏利士在判詞中指,霍麗娜在事件上的看法,明顯與其他家族成員有異;霍麗娜認為公司應繼續支持父親發展南沙的意向,但絕大部份股東卻不認同,認為應將資金收回分配。
指公司未向股東提供充足資訊
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於2017年3月24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通過議決,同意削減公司股本8.61億元,並向股東償還11.73億元。
霍麗娜則指,截至2016年8月底,公司的累計損失已逾8.6億元,其顧問核查過公司未經審計賬目後,更發現截至同年11月底,公司再損失多992萬元,至同年年底的財務報表顯示,損失累計超過9億元。
霍麗娜認為,由此可合理推斷公司會繼續虧損,削減股本並未反映公司累計的虧損。而公司在該項特別決議投票前,未有向股東提供充足資訊,更未就累計虧損會否成為永久損失解話,決議因而存在缺陷,理應被撤銷。
公司一方則力陳財務狀況會有所改善,公司資產價值亦超過減持股本的價值,並未誤導股東。法官指,判決首要考慮的是保護債權人,並確保對股東公平。若霍麗娜指公司向股東的解釋未能令人滿意,就應提出證據。雖然公司財務報表的日期與決議的日期確有相當差距,而累計虧損會否變作永久損失亦成疑,但法官認為對債權人的利益不構成威脅,尤其公司就此已作出一些承諾,而且大部份股東亦明顯支持削減股本,故法庭裁定確認公司的決議。
【案件編號:HCMP974/17】
記者 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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