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熙前日指,人大就《基本法》104條釋法,與本案無關,並指所謂的釋法,實為修法,隨即引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作為普通法法制下的大狀,他根據甚麼證據向實行大陸法法制的內地作出如此評論,要求潘作解釋。但即使潘後來就對釋法的立場作詳細陳詞,也遭法官質疑他立場不堅定。
至昨天輪到余若海陳詞,他引述終審法院的案例,指香港法庭受釋法約束,當中張官表示認同。當余表示《基本法》是至高無上,可凌駕立法會時,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也同意,指「立法會不是私人俱樂部」。到後來張官謂人大釋法對本港法庭有約束力,余則回應說:「有如校長講話,老師要跟從。」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