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聲明︱審反修例案5官頻遭中共喉舌攻擊 親中派「一人一信」投訴(附案例表)
何俊堯蘇文隆馬道立郭偉健林子勤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罕有發聲明,指量刑由法院獨立行使,亦是法院專有職能,判刑亦應按照法律原則作決定,駁斥建制派對司法機關的指控。翻查資料,有審理反修例運動案件的裁判官之裁決,不時被中共官媒不停發炮攻擊,批評他們裁決有「嚴重問題」,又指讓被告保釋將給他們更大機會潛逃;親中陣營更發起「一人一信」投訴施壓。
被群起而攻的其中一人,包括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於6月12日,何審理的《國歌法》公聽會抗議事件,指涉事的3名前香港眾志成員是未來「社會棟樑」,包括鄭家朗、何秀儀、吳嘉兒,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上月12日,何俊堯亦曾審理東區區議員仇栩欣涉嫌襲警一案,最終判仇罪名不成立,並批評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隨即被親中陣營抨擊,更有市民發起「一人一信」投訴何的裁決不公。同月18日,民建聯葛珮帆去信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及立即停止讓何再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
其後何俊堯於9月初被調職,由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處理原訟庭的刑事案件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意味何暫時不會審理刑事案件。但官媒相繼發炮,令事件持續升溫。
《大公報》於本月8日以頭版報道「屢輕判暴徒激公憤 『黃官』何俊堯升級加薪」的報道,文中強調何的月薪由13.6萬至16.4萬,升至22.5萬。同日又刊登一篇題為「判案惹爭議不查反升職?」的評論,批評司法機構接獲大量投訴,仍然未對何俊堯展開調查,反而將他升職。《文匯報》同日亦推波助瀾,引述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指,擔心何利用職權與其他「黃官」互相勾結,暗地「反政府、反中央」,令香港變得非常危險,認為當局應正視問題。
何俊堯於履新前,於本月9日審理一名17歲學生於去年11月涉藏雷射筆一案,指案有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事實上,除了何俊堯,多名裁判官及法官亦一度「中箭」。由大公文匯集團高層持股的網媒「點新聞」於上月底,發表一篇名為「一圖睇,這些『黃官』放生暴徒『着草』公眾質疑破壞法治」報道,點名批評5名裁判官及法官,包括何俊堯、錢禮、林子勤、黃崇厚及黃潔宜。內容指收到不具名的市民「爆料」,批評他們過往判決「存在嚴重問題」,案情嚴重的罪行被輕判。
文中又指,他們批准疑犯保釋,或讓疑犯有機會潛逃。《大公報》翌日亦出文狙擊,指12港人之中,其中一名被告原不獲保釋,但何俊堯於去年12月接納保釋;另外有7人的保釋裁判,均是由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處理。《大公報》另一篇文章,亦指希望馬道立採取措施,剔除5人審理暴動有關案件。
被狙擊的其中一個裁判官林子勤,日前審理4名男子於元旦大遊行被指襲警一案,其中兩人罪名不成立,林曾批評警方誇大供詞,對付部份被告的武力亦不合比例。
不過,官媒只着眼狙擊部份法官,其餘裁決令人譁然的案件則絕口不提。於去年8月,一名失業導遊在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一案,雖然被告認罪,被判入獄45個月,但法官郭偉健指被告自首「表現高尚情操」,又形容他是「社運不自願被犧牲者」,因去年不尋常的社會事件剝奪人安居樂業的權利,社會運動令被告「奄奄一息、滿身鮮血」。
近日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6罪,更被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保釋。蘇文隆過去多項裁決同樣備受爭議,其中最為人關注的,是主審註冊社工劉家棟涉嫌阻差辦公一案,重判他入獄一年。不過,休班警過關時藏毒案件,則只判罰5,000元及接受感化令,又於去年10月及12月放寬參與7.21元朗恐襲白衣人的保釋條件。蘇文隆於今年6月下旬才獲任命,升任為主任裁判官。
於今年6月12日,何俊堯審理《國歌法》公聽會抗議事件,指於去年3月,3名前香港眾志成員鄭家朗、何秀儀、吳嘉兒在立法會國歌法委員會會議上,離開指定座位,並高叫口號及播放國歌,遭票控不守秩序。另一名女成員亦涉襲擊立法會保安員,被控普通襲擊罪,最終罪脫。三人不守秩序罪成,被判罰款1,000元。何俊堯指三人是未來「社會棟樑」,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
隨後於今年8月12日,何主審去年8月東區區議員仇栩欣涉嫌襲警一案,最終判仇罪名不成立兼贏得訟費。何官批評案中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作供時常常答非所問,說法不合邏輯、砌詞狡辯,並指警員制服時使用了不當武力,值得關注。
「12送中港人」之一、22歲公開大學學生張俊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他與其餘4名被告於去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何官最終批准張俊富保釋。
今年6月20日,林子勤審理一名33歲貴金屬貿易公司董事助理,於去年6.12金鐘衝突中,在政總外與其他示威者一同搬動鐵馬,被控非法集結罪,判囚3星期,因認罪扣減刑期至兩周。律政司一度認為被告刑期過輕,林官拒絕加刑,下令維持原判。
警方於上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前數小時,突擊搜查多個地方,並檢獲真槍、彈匣及逾百發子彈。「12送中港人」之一、20歲張銘裕,與另外多名青年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林官批准其保釋。
於去年10月,一輛的士鏟上行人路,撞倒一名女子,該名的士司機隨後在長沙灣道及汝州街交界被「私了」。一名公司經理其後被控以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及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錢禮批准涉案的被告保釋。
5名男子涉嫌與今年3月跑馬地警署被投擲汽油彈有關,有被告被檢獲懷疑製作汽油彈原料,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錢禮批准其中兩人保釋。
去年9月,21歲雙胞胎兄弟涉嫌闖入天水圍輕鐵濕地公園站,破壞八達通機及售票機等,兩人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張官判處二人監禁7周。
一名兼職咖啡師於去年9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及踐踏國旗,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張官最終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服令,其後律師司提出覆核刑期,改判被告入獄20天。
「12送中港人」之一、29歲機械技工黃偉然,涉嫌製造及處理爆炸品,控告他一項製造爆炸品罪,黃官批准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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