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學指引,教職員不應接受來歷不明捐款。陳強調完全符合指引,因他曾向戴確認捐款人身份。再者,這筆款項是作學術用途,無附帶條件。他批評報告所指的「預期標準」毫無法律基礎及含糊,教職員也無從得知,委員會卻視之為能夠執行的一般規範,在法律上於理不合。
陳在報告末段形容,港大正經歷艱難時刻並承受強烈政治壓力,大學成員更須自我提醒,公義必須得以伸張,更須在眾人面前彰顯,才能維護港大聲譽。
戴耀廷稱,延後回應校方對捐款人身份查詢,是因捐款人朱耀明最初不希望披露身份,朱考慮了6周才首肯。而審計委員會撰寫報告前,並沒問他延後告知原因。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