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屋頂後,城大與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佐堅各執一詞,城大指陳是工程認可人士,陳卻否認,釀成羅生門。城大調查報告有轉述承建商威華建築的解釋,威華解釋指陳佐堅是綠化工程建築工序的認可人士,但威華認為「擺放/設置(placing)綠化設施於運動中心天台」並不屬建築工序,故不存在需要認可人士的問題。但調查委員會不認同威華的說法,並確認有工程文件上有陳佐堅的簽名,故調查報告指有足夠理由相信陳佐堅是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
調查報告指出,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是已倒塌的屋頂的綠化工程的承建商,負責設計和施工。城大合約消楚列明,承建商需任命(強制性)認可人士負責工程。根據城大與威華簽署的合約,強制中標的公司必須委任AP即合資格人士,工程顧問團隊亦須包含專業人士如工程師等。報告指,據威華建築意外前提供給城大的資料及架購圖,指測量師陳佐堅是工程的認可人士,亦附上其履歷,陳佐堅並曾於相關文件上簽名。另威華文件又顯示,曾賢生是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
但威華書面回覆調查委員會時卻指,城大整個天台綠化工程,分開「建築工序(buildingworks)」和「非建築工序(non-buildingworks)」。陳佐堅和曾賢生只是分別擔任工程「建築工序」的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至於「擺放/設置(placing)放綠化設施於屋頂」,威華認並為屬於非建築工序,並不需要認可人士,故城大有關「需要有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的要求並不適用。
不過調查委員會審視過城大及威華的看法後,在報告中堅持有足夠理由相信陳倚堅是負責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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